(一)按工作分類
1.擴聲系統:話筒和揚聲器處在同一聲場內,存在聲反饋自激的條件,傳聲增益受到限制。
2.放聲系統:只有卡座、光盤機等聲源,不存在聲反饋條件,是擴聲系統的一種特例。
(二)按用途分類
1.室外擴聲系統:體育場、藝術廣場、音樂噴泉、大型流動演出等。特點:空間寬廣、服務區大、背景噪聲大、受周圍建筑物體反射影響。以直達聲為主,無混響聲,反射聲延時 超過50ms(17m)時會出現重聲或回聲,影響聲音清晰度和聲像定位。音響效果(尤其是音樂噴泉)還受氣候條件、向和環境干擾等影響。
2.室內擴聲系統:各類影劇院、體育館和歌舞廳等。特點:專業性很強,使用功能不同系統配置也不同,建聲條件對音響效果影響很大。
3.流動演出系統:常用于大型演出,臨時安裝的系統。特點:音響設備必須結構緊湊,便于運輸和安裝、使用環境苛刻。系統投資較大。
4.公共廣播系統(PA):車站、機場、地鐵、港口、學校、賓館作廣播節目和背景音樂并兼做消防緊急廣播。特點:使用功能很多,音響效果要求不苛刻,傳輸距離遠,采用定電壓傳輸。
5.會議系統:會議中心、電話會議、電視會議和數字會議系統。